关于郜宁同志的任职的通知
院各部门:
接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郜宁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新人常任【2017】7号,批准郜宁同志任延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延津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5月4日
版权所有: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豫公网安备 4107260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