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上午,延津县人民检察院运用“三远一网”系统,远程庭审1案1人、远程提审3案3人,既落实了疫情防控措施,又提升了办案效率。
9:30分,县法院审判庭、检察院远程庭审室、看守所三方准备就绪,随着法锤响起,远程庭审正式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条不紊,被告人认罪认罚,庭审仅用30分钟结束。
10:30分,远程提审开始,看守所民警依次将犯罪嫌疑人带进远程提审室,检察一部检察官先后对3案3人进行了远程提审。11:50分,随着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提审笔录上签字、摁手印,远程提审结束。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延津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利用“三远一网”系统,立足检察职能,做到疫情防控与检察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此次远程庭审、提审,法警和技术部门密切配合,视频画面与声音清晰流畅,实现了庭审和提审过程中法官、辩护人、公诉人、被告人、嫌疑人网上“面对面”,相互不接触,庭审、提审工作进展顺利,案件办理既做到了快捷高效,又落实了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了法官、辩护人、检察官和犯罪嫌疑人的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