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延津县检察院正式启用远程庭审系统,员额检察官刘志灵、书记员高丽对马某山涉嫌盗窃一案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自下午3时准时开始,被告人在看守所、法官及辩护律师在法院8号视频审判庭、公诉人在检察院远程出庭室,电子屏幕上同时出现法官、辩护律师、公诉人、被告人四个画面,且图像、声音清晰。审判庭、看守所、出庭室三处通过远程多方庭审系统在电子屏幕上实现对话交流和证据展示,屏幕主画面根据三处发言情况自动切换,实现了三处不同空间之间的无缝对接,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就案件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充分发表意见。公诉人认为,马某山有前科,本次又在公司替人看门时盗走价值1349元的“三星”电脑显示器,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辩护人认为马某山认罪态度好并积极退赃,建议从轻判处。合议庭将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择期进行宣判。
远程多方庭审模式打破了传统庭审中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必在一室的空间限制,实现了通过远程庭审实时视频屏幕就可以清晰地看到审判人员、公诉人员和其他多方诉讼参与人,缩短了庭审周期、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为刑事安全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