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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延津县检察院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
时间:2018-1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1日上午,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张桂香带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对延津县检察院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进行视察。新乡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林海,延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金鹏,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鹤瑞及新乡市检察院民行处长何勇、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负责人曾瑞,延津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朱茂宽、办公室主任郑铭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延津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和“三远一网”建设,听取了刘金鹏同志对延津整体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和郜宁同志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

视察组一行对延津县检察院的民行检察业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延津县委、政府对检察工作是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文件。延津县检察院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开展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不但督促执行到位,又化解了长期的上访案件;认真开展督促履职,不但解决了基层工作的难题,又促进了基层依法行政;办理的环保领域、食药领域、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近年来群众满意度一直处于全省、全市先进位次。

同时,围绕如何推进今后的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委员们提出了良好的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委员、河南新雅琪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艳玲 : 

开展公益诉讼,能够更好的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鉴于群众对公益诉讼了解不多,要加大宣传力度。要继续加强执行监督和审判监督,确保法律的依法正确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委员、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杨继辰 : 

当前,普遍面临员额制检察官较少的问题,但监督力度不能减弱,民事诉讼活动中容易产生风险点,所以,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尤其重要,检察机关的监督要及时跟进。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兴旭 : 

民行工作任务重要、意义重大,涉及公民自身权利的维护,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认知、畅通诉讼渠道,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公益诉讼。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委员、凤泉区五陵村党总支书记 

陈红玉 : 

延津的民行检察工作是有特色的,队伍建设抓的好,具体工作比较细,下一步要注重加强民行工作宣传,群众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就会推进民风的转变。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市 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防范办主任 

周培明 : 

延津县检察院民行整体工作是靠前的,民事诉讼、执行监督做的比较好。今后要加大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切实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九三学社新乡市副主委 

宋惠清 : 

走进延津县检察院感觉大家的精神面貌很好,不管是软件还是硬件都很规范,充满了正能量,新乡市两级检察院自上而下做的都很好,工作非常到位。今后要改变工作方式,不断满足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 

田忠东 : 

延津县检察院新一届班子组成以来,对标大局、服务中心、用心作为,彰显了检察担当。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空间还很大,要拓宽监督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知道民行检察职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做好促和息诉工作,以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为手段,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群众利益。要提高监督质量,检察建议要有针对性,要结合社会热点、群众关注的焦点,以高质量的监督工作推动检察工作的高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张桂香指出

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这项工作影响面宽,意义重大。通过看和听,各项工作做的不错,说明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方法得力。希望延津县检察院把委员们的意见建议梳理归纳,进行研判,更好的促进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覆盖面,最大限度解决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要加大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加大刚性监督力度。要加强队伍素能建设,把队伍的素质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提升监督水平和监督质量。

 

郜宁同志对各位领导和委员的良好意见建议表示虚心的接受,并对委员们对延津检察的关心和支持表示真诚的感谢。表示:要迅速将视察情况向市院进行汇报,以本次视察为契机,查不足、找短板,制定落实计划,并及时向市人大进行专题汇报。要认真梳理委员的意见建议,结合民行工作实际,自觉主动、深入扎实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加大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不断改进民行工作,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延津的民行工作提质量、增效率、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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