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检文〔2019〕6号
关于表彰2018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决 定
各部门:
2018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循“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思路,按照“两争一创”工作基调,围绕“保持全市先进、争创全省先进”的工作目标,全院上下凝心聚力,奋勇前进,先后被表彰为全国、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综合考评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综合考评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斗志,决定:对侦监科等四个集体,刘艳等32名个人给予表彰。
全体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落实习近平在全国政法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的安排部署,立足延津实际,全面落实检察内部改革措施,紧紧围绕“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的工作目标,坚持政治建检、科技强检、业务壮检,不断推进延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增强荣誉感和责任心,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创新思维,提升履职本领,在深化理论武装、执法办案等方面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勇创一流业绩,为祖国70周年华诞献礼。
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延津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3月13日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4个)
侦查监督科 计财装备科 控告申诉检察科 政策研究室
二、先进个人(32人)
刘娜娜 杨 杰 朱永方 申家晓 靳 莉 李凤翠
常建党 张运圃 赵耀征 李胜武 张淑荣 武成芳
刘 艳 赵 辉 冯逸楠 王 玉 陈 臣 赵奇朋
李 智 刘天波 张 聪 张圆圆 李晓楠 张 佳
朱亚平 杨 洋 陈亚慧 韩 伟 郑嵩峰 张国林
刘宏宇 李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