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6日,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郎利武主持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席志峰全文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郎利武同志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作了安排部署。
郎利武同志指出:中央对《条例》的重新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为依据,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支部工作条例》抓好“组织工作条例”的落实。《条例》明确规定了基层组织工作的原则、组织设置、基本职责、政治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内民主和监督、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领导和保障等重要内容,对我们今后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方法和措施。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今后抓好支部建设的首要任务,形成上下一心、同心协力抓党建的工作合力,把党建工作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做到深度融合,深入研究、评估过去一年党建工作的经验,找出不足和短板,按《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谋划新一年的党建工作,以扎实的工作态度、创新的工作措施、灵活的工作方法,实现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