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
机构设置
工作职能
延检荣誉
中国检察听证网
延津检察微信
延津检察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延检要闻
延津县人民检察院“检+N”联动 共建生态文明
时间:2023-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8月15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延津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延津县公安局、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延津县国有林场等举办《关于建立协作机制推动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会签仪式暨生物多样性保护跨区划协作实践基地揭牌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共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国有延津林场地处黄河故道,是省级森林公园,属豫北黄河故道湿地鸟类国家自然保护区,有豫北地区最大的万亩槐林、3万亩杨树生态林、千亩果园、千亩景观林、大沙河水产养殖区等。还有战国名将吴起扼守黄河渡口的“吴起城”,姜子牙蒙难落户的“汲棘”遗址等人文景观。

近年来,延津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服务延津县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开展河湖治理、林地保护、水源保护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力守护保护延津县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完整,积极探索跨区域协作、跨部门联动等工作方式,整合多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为延津黄河故道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累了实践经验。为全面推进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积极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行政执法作用,更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载体,与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延津县公安局、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延津县国有林场等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生物多样化保护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逐步向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延津黄河故道森林公园景观完整,生物丰富,在此设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跨区划协作实践基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修复、教育、利用“五位一体”保护模式,筑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盾牌的具体举措,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该院将以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为契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优质的检察履职把“延津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打造成生态文明建设的靓丽品牌。


版权所有: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