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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敢担当 转作风 争一流”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7-04-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

  “敢担当 转作风 争一流”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创优发展环境,着力形成敢于担当、克难攻坚、勇争一流的生动局面, 根据市院和县委《关于开展“敢担当 转作风 争一流”实践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市十一次全会,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各项部署,以“强化敢于担当、推动作风转变、争创一流业绩”为主线,深入查找检察队伍中存在的担当意识不足、工作作风不实、发展业绩不优等突出问题,着力强化担当尽责、勤政高效、奋发有为的工作导向,着力推进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落实,切实提高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为“五个延津”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两争一创”工作目标,结合“提高效能、狠抓落实”的年度工作主题,强化教育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责任,狠抓制度落实。通过实践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达到“六个显著”目标,即:担当意识显著增强。全体检察人员事业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强烈,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中,勇于担当尽责,善于攻坚克难,争先氛围更加浓厚。干警作风显著转变。“四风”积弊得到有效整治,抓工作、促落实的执行力不断增强,工作纪律明显加强,工作效能大幅提高,过硬作风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价值追求。精神面貌显著提振。全体检察人员保持蓬勃旺盛的创业激情、敢为人先的工作锐气、誓争一流的拼搏劲头,意气风发、满腔热情地做好本职工作,“两实两风”(崇尚实干、狠抓落实,闻风而动、雷厉风行)蔚然成风,检察机关形象明显提升。创新发展显著加速。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在继承发展中创新,在实践探索中创新,在学习借鉴中创新,努力从源头上、从根本上、机制上寻求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取得新提升。民生改善显著见效。全体检察人员“为民、务实、清廉”意识明显增强,检察环节平安建设扎实推进,通过保障民权、维护民生、促进民安,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实现“三个确保”(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持续性负面舆论炒作热点),法治环境明显改善,广大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活动内容

  (一)抓学习,筑牢思想根基。抓住深化认识、转变思想这个关键,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敢于担当、转变作风、干事创业等讲话精神,学习省委书记谢伏瞻在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暨省“两委”委员培训班上的讲话和署名文章《弘扬敢于担当精神 做时代的劲草真金》精神,学习全县动员会议祈文华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敢于担当的内涵要求,夯实敢想、敢干、敢当的思想基础,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的要求。

  (二)转作风,解决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顽疾,重点解决部分干警中存在的站位不高、眼界不宽,不懂经济、不讲大局,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问题;心态不稳、状态不佳,精神萎靡、不思进取,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的问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司法行为不规范、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大而化之、效率低下,工作棚架、落实不力的问题;纪律不严、形象不佳,违法办案、以案谋私等违法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抬标杆,奋力争先创优。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要求,对照检察工作“两争一创”目标,进一步抬高标杆,自我加压,奋力争先。要继续开展“争一流、树品牌”活动,敢于突破常规,敢于大胆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更多更好的延津检察品牌,扩大延津检察工作影响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各部门要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年底在市院考核中落后的,要在全体会议上作出检查。

  (四)树导向,激励干事创业。创新干部考核管理机制,建立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干部考核管理机制,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努力形成“鼓励干警干事业,支持干警干成事业,激发干警干好事业”的良好用人导向。大力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建立和完善干警履职尽责评价机制,严格落实奖惩机制,切实营造“让先进更光荣、让后进坐不住”的浓厚氛围。

  四、主要措施

  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突出实践特色,用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具体成效来检验和体现“敢转争”实践活动的成果。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立足检察职能,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

  一是开展“走进企业、融入发展、服务大局”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广大检察干警深入发展一线,融入发展大局,运用法律知识,在转型提质发展的第一线发挥检察职能,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难题。二是组织若干由相关业务部门参与的课题小组,对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影响转型提质发展、破坏发展环境的刑事犯罪进行集中调查研究,拿出具体办法,推动该类案件的快侦、快诉、快结,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诉讼效率。三是健全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化平台”功能,切实解决好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移交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影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案件的打击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大“送法五进”法治宣讲活动的力度,营造全面依法治县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惩防并举,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上下功夫。落实“依法容错”“除虫护花”工作机制,始终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打击,重点查办影响项目建设、破坏发展环境和不作为、乱作为的职务犯罪,形成鲜明导向和有力震慑,有效净化延津的投资发展环境。一手抓保护,既从法律上讲是与非,又从政治上讲利与弊,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区分敢于担当中的失误与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界限,坚决不办勉强案、凑数案,给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同时大力加强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针对多发易发的职务犯罪和相关领域,开展精准预防,帮助发展一线的职能部门处理好发展所需与法规所限之间的矛盾,把握好担当与担责之间的关系,支持他们放手改革、大胆创新。

  (三)围绕发展重点,在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上下功夫。针对当前大气和水污染治理、扶贫攻坚、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作为,通过开展环境资源保护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知识产权保护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集中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非公经济法治护航活动、重大项目建设事前预防等专项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力服务和保障全县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遵守六个严禁,在严肃办案纪律上下功夫。在办理涉企案件中,严格遵守“六个严禁”规定:严禁利用案件线索做交易或要挟企业;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及企业经营管理;严禁借口办案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到企业吃、拿、卡、要或占用企业的通讯、交通工具等财产;严禁利用办案拉赞助费、接受企业赞助和在企业报销各种费用;严禁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谋取私利。

  五、方法步骤

  此次实践活动按照“边学边查边改边建边提升”的原则开展,持续一年时间,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深化提升,以解决问题为标准来检验实际成效。活动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2017年3月底前)

  召开动员大会,学习传达市院、县委《关于开展“敢担当 转作风 争一流”实践活动的意见》,动员全体检察人员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做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迅速把干警思想统一到市院、县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以“敢转争”专题大讨论营造浓厚氛围。

  (二)查摆问题(2017年4月)

  紧密联系思想和执法实际,按照“敢转争”实践活动的要求,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方式,深入查摆在执法理念、作风建设、检察管理、工作落实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敢于联系实际、敢于触及思想、敢于自我剖析,切实从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工作作风上找差距、从执行纪律上找差距,做到既提高思想认识、又解决实际问题。

  (三)整改落实(2017年5月至12月)

  各部门要把建好台账、对账整改作为关键环节,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建好台账,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限要求,提出具体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对标对表整改,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要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明确台账由专人负责、动态管理,及时纳入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整改落实一项销号一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各部门逐月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院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激励问责(贯穿活动始终)

  院党组要深入落实上级关于健全多元化正向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严格执行《新乡市倡导勤政担当为官有为容错免责办法(试行)》,进一步探索、细化、完善激励容错机制,充分调动干警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关键环节、薄弱环节进行明察暗访,特别是对工作态度、办事效率、工作流程、工作纪律、廉洁从检等方面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经核实后将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一般性违规违纪问题,要搞好诫勉提醒,严肃批评教育,督促纠正;对反映大、问题多的部门和个人,该重点帮助的要帮助,该严肃处理的要处理。

  (五)建章立制(2018年1月至2月)

  要通过全面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工作各项配套性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提升检察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通过建章立制,明确岗位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努力提升检察机关的执行能力,形成严格规范执法、敢于作为担当、促进工作落实的良好氛围,从而把活动成果转化为鼓舞士气、改进作风、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

  六、组织保障

  “敢转争”实践活动涉及面广,要求高,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强化责任。“敢转争”实践活动要坚持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我院成立 “敢转争”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敢转争”实践活动。要按照市院、县委 “敢转争”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把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导。院领导小组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敢转争”实践活动的督促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敢转争”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并解决实践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工作协调会和情况通报制度,着重督查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确保实践活动顺利推进。

  (三)搞好宣传。充分运用简报、公开栏、宣传栏、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及时发布县委和本院关于“敢转争”实践活动各项文件规定、工作动态、领导讲话等资料,深入宣传开展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有效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扩大影响,切实形成良好的舆论宣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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